為了拿回行駛證,駕駛員邵某也是蠻拼的!昨天凌晨1點多,他把車停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,50分鐘跑了10公里,累得上氣不接下氣,但等待他的是違規在應急車道上停車,罰款200元,並被扣分。通訊員 勾浩 現代快報記者 劉清香
  行駛證忘拿了,回去取
  12月19日凌晨1點30分,徐州交巡警高速五大隊民警呂俊兵,在巡邏到京台高速銅山漢王出入口附近時,發現一輛山東濟寧牌照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停在應急車道上,車輛只打開了雙閃燈,後方未放置任何警示標誌。民警立即驅車上前詢問情況,並安排輔警在車後方預警。
  在車內,民警只發現了一名隨車人員,卻未見駕駛人。隨車人員說,駕駛員是邵某,在經過蘇皖收費站時接受交警檢查,結果行駛證忘記拿了,擔心到前方仍要接受檢查,行駛證必不可少,為了少走彎路,就將車停在路邊自己趕回去取。民警一聽驚獃了,從漢王出口附近到蘇皖收費站,來回就是十公里,這一路都在高速上夜奔,非常危險。
  隨後,民警讓隨車人員電話告知駕駛員,務必要註意安全。之後,民警一直在大貨車後邊預警,直到40分鐘後,邵某慌慌張張跑了回來。50分鐘跑了10公里,邵某渾身大汗氣喘吁吁,連喝了兩瓶水才緩了過來。
  50分鐘跑10公里,累壞了
  邵某說,他接到隨車人員電話的時候剛走出兩公里,一聽又被交警查了,邁開雙腿就往蘇皖收費站跑,把同伴註意安全的提醒都拋到了腦後,“你們在這等著,我能不急嗎。”邵某對民警說,在跑到蘇皖收費站的時候,自己已經體力不支了,從交警那拿了行駛證,謊稱車子就停在附近,拔腿就跑,“路上想攔車捎我一段,但是過路車輛太少,有幾輛車速又快,我也不敢靠近,就只能跑回來。”到了車前,自己已經兩腿發軟,手都有點哆嗦了。民警提醒他身體疲勞不宜駕駛,尤其是夜間,要求他到下一個服務區停車休息。
  民警為邵某計算了一下,為了少繞路,少交過路費,在應急車道停車,50分鐘跑了10公里,相當於四分之一馬拉松。但最後依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非緊急情況下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車須要罰款200元,並被扣分。邵某聽完後悔不已,“當時沒想那麼多,圖省事把自己累夠嗆,又受到處罰,虧大了!”
  (原標題:半夜停車回去拿行駛證50分鐘跑了四分之一馬拉松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ppitmg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